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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22-02-11 09:05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一方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若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要求你提供一方外出打工离开户籍地的证明材料。
外出打工一方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应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另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程序指的是什么呢?
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会有以下的程序:
1、提交起诉材料。
2、到法院进行立案。
3、受理后,法院进行调解。
4、若调解不成功,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5、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