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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发布日期:2022-01-28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可以的。
假如一方起诉离婚,可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则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假设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
一方向法院起诉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起诉阶段、诉前调解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诉状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另外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是?
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如下:
1、双方要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是婚姻关系的的一方当事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法院不予受理男方起诉离婚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若男方为原告,符合上述情况的,即使起诉了,法院也不会受理。
另外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